13小说 - 同人小说 - 血族的荣耀在线阅读 - 第二十一章

第二十一章

    “月清尘,月清尘,叫他主人。”

    这是在B国尸变没爆发前,发生的故事,在庄园里,列夫正怂恿着人偶,月清尘的这张脸虽然美丽,却露出一种无措和茫然,他的眼睛并没有神采,只是一具空壳。叶谦宇虽然凭着符纸成为了他的主人,他却也并不能听懂过多的指令。就是易碎的花瓶,说是花瓶也并不具体,因为他很有用,他能cao控僵尸,不断地增加新的感染者。但他更多时候只是这么一具空壳,他虽然能cao纵僵尸,但没有人能cao纵他,他坐在窗边,抚摸着红木桌,突然拿起青花瓷茶壶,往茶杯里倒茶,他泡茶的动作熟稔,就好像已经这么做过千遍万遍,从他身上透露出那股贵气和淡然。列夫是跟他玩闹最多的,虽然他年纪也很大,本来不该做这种行为。但是,不仅如此,列夫还喜欢去迪士尼乐园,戴上米奇的耳朵,混在人群之中,还得是阴天。阴天的时候,人相对来说不那么多,叶谦宇陪他去米老鼠卡通城参观米奇和米妮的家,但是列夫不能和他们合影,因此很沮丧。

    列夫很认真地说:“要是我们是人就好了。”

    叶谦宇面无表情:“你这动摇军心的敌人,吸血鬼也有吸血鬼的骄傲。”

    结果是去购买了签名簿请米奇和米妮签名。叶谦宇说:“你也不是美国吸血鬼,何必这么激动。”列夫说:“沙俄吸血鬼也可以喜欢米奇。”

    列夫就是很喜欢米奇,或许觉得米奇有点像他,老鼠就像吸血鬼,白天不能出来,而且很容易传播可怕的病毒,总之会给人带来灾祸,啃咬房木。但是米奇可不是那样的老鼠,米奇是可以堂堂正正走到大街上,受人喜欢的明星老鼠。

    叶谦宇说:“总有一天,吸血鬼也是可以受人欢迎的。”叶谦宇十四岁离开G市,那时他虽然是叶离水的哥哥,但同时也是孩子,因此心里还抱着一些幼稚的想法,怀揣的全都是正经梦想,不像别的男生的十四岁,正值中二期。他的父母死在了他的十四岁,他连中二期都没法度过,就要告别meimei加入漆黑之尾。

    他那么说的时候很突然,列夫还沉浸在见到米奇的喜悦中,听到了这句话,没有附和,而是露出玩味的表情,说:“你可真幼稚啊,谦宇。”他叹了口气,拍拍叶谦宇的肩,说:“人和吸血鬼只有战争。”列夫是那种吸血鬼,他只是看起来很幼稚,虽然很幼稚,但仍旧是成年人,成年人总能看清事态,不会模糊界限,轻描淡写地说出一些可怕的话,而叶谦宇也与此中惊醒。

    是的,人类和吸血鬼只有战争。列夫虽然很喜欢他的初代主人雅各布,但是并不意味着他喜欢所有的人类,他因为人类受过太多苦,所以要狠狠地报复过来,尽管如此,在不认识的人眼中,他也仅仅只是个没有太大杀伤力的男人,就连说话的声音都是轻轻柔柔的,但是他在月夜就化身成杀人鬼,曾在欧洲掀起风雨。

    “不管你叫他多少遍,他都不会应的。”叶谦宇看着庄园内列夫用糖果去诱捕月清尘,好像逗老鼠的猫。

    列夫这才收手,脸上有一些遗憾,托着腮看月清尘。月清尘很喜爱墙上挂的一幅字,仔细地抚摸,他就好像能看懂这幅字一样,表现出了珍爱之情。列夫也要陪着他看,就好像跟朋友在一起玩,列夫的笑意随着月清尘的抚弄越发越深,他按到落款上,说:“有些人和事,真是过了四百年也忘不掉。”

    那落款上飘飘一个“李昭云”。但是是别人仿的赝品。因此价值没有那么昂贵。对于叶谦宇来说,月清尘只不过是一个武器,他对武器没有感情。

    叶谦宇说:“没有用的,他跟李昭云根本就不是知己,一切都只是李昭云单方面的行为,是李昭云把他变成了僵尸,这副没有意识的样子,好在是件杀人利器。”

    列夫说:“也是呢。”

    “他们……不在这里?”此时,叶离水他们闯进了大门,搜遍了整个庄园,到了客厅时,沿着螺旋楼梯向上,那中式的房间引起苍桦的注意,他跑了进去,刹那之间,有种熟悉的感觉蔓延全身,这是雀朝的装饰,雀朝的布景。而炕桌上摆着一副字和笔墨,纸上写的是……

    “这些……是出自谁的手笔?”

    “我儿子,前几天跳河自尽了。”

    是他的文章,一个字也不多,一个也不少。苍桦皱着眉头笑了出来,颤抖着去摸。“他来过。”

    “啊?什么?”叶离水从南边搜寻了一边,没有任何结果,但是她感觉苍桦突然变得很悲伤,脸上有一种复杂的表情,她愣住了,不知道这时候适不适合进去打扰,因而停住脚步,而苍帆叫道:“小心!”

    一个黑影闪过,她本来是吊在房梁上的,就像月光下的一滴水,明亮澄澈,剑光狂斩,其实这剑不是斩向叶离水的,而是斩向苍桦,叶离水飞奔过去,抱住黑影的腰,黑影下蹲作马步,一条腿穿过叶离水的腿,转身猛斩。

    她的身材实在是太高挑出众,从剪影开始就没法忘记她,她带着漠然的神情,看着撞到墙上的叶离水。苍桦收起了纸,放进口袋。

    她转过头来,看了他一眼:“久违了,李昭云。”她慢慢地念出这个名字,就好像认识他很久。

    她身着明制的汉服,是红杉男装,上好的丝绸,落得轻飘。

    “丽华。”

    苍帆说:“哥,你们?”他有些不敢相信,这个女人明明是……

    窗外下着大雨,灰蒙蒙的天,四百年前,也有这么一场雨。

    “真可怜啊。”

    女孩的衣服只是几块破布,包扎在一起,根本遮不住她光洁的身体,而她还仅仅只是女孩,没有女性的自觉,或者说,她也没有铜钱去买一件可以包裹住她的衣服。

    她面前只有一张被打湿的纸,纸和墨融在一起,勉强能看出来,是卖身葬母。她卖的价钱那么轻贱,身上的布料那么少,好像谁都可以把她带走。她失去了她的母亲,全京城最有名的头牌,跳下了繁花楼,成为了一摊鲜血,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。而老鸨甚至不愿意花钱去葬,而是带着看她的样子都变得厌恶起来,好像是她带来的不详。

    而有一个男人直接抱起了她,拿个女孩去卖钱也没什么不好,她从繁花楼里被赶出来,那就卖到别的妓院好了,她剧烈地挣扎着,却被扇了两个耳光,而另一个路人说:“你干什么,光天化日,强抢民女?”他也不听,正打算一走了之,就被两个更为强壮的男人按住。从车上跳下来一个男孩,没有多大,却穿着红杉,摇着扇子。

    “你们干什么?我可是冤枉,她不是说卖身葬父吗?我给她钱,她就该跟我走,我只不过是还没给她罢了。”男人虽然有些慌张,但面上还是撑足了勇气。

    他说的也没有问题,女孩也没法去报官,她才这么小。

    女孩看到这架势,愣了一下,不明白有什么问题,眼中又要涌出泪水,她才刚刚失去母亲,难道又要遭受牢狱之灾吗?

    男孩一脸严肃地靠近她,在她的耳边悄悄说:“跟我上车,找个地方揍他。”

    “这样真的没问题吗?”找到了一处落屋,她说,“你会遭到麻烦吧?”

    男孩又悄悄跟她说:“我们李家人,就是要仗势欺人,能欺负坏人就欺负坏人。”

    她笑了出来。

    “你应该叫丽华吧?”他严肃地问。

    女孩愣了一下:“不,我叫杜鹃鸟。”

    “不,还是丽华好听吧?叫丽华。”

    家仆说:“公子的娃娃就叫丽华,他很喜欢这个名字。”

    男孩拿出了娃娃给她看,穿的和女孩一样破破烂烂,脸上都是灰。

    “以后我会制造自己的人偶啦。”男孩得意地说,“一定要做个很漂亮的女人。”

    于是男孩就叫她丽华,她叫男孩的名字,男孩说,你要自己保护自己哦。说的很坚定,他说,不是每一次我都可以出现。

    那个时候的男孩非常想当个大侠,他专救小孩,有那两个仆人在身后跟着,显得很强大,真的能有所作为。虽然男孩想当大侠,但是却不想舞刀弄枪。他更喜欢制作一些小东西。

    她说,做大侠吗?好啊,我要让大家都知道我的名字。

    他说,你就做杜鹃鸟吧?我专门救小孩,你就专门救女人。

    孩子的约定总是纯真美好,且带着某种信念,她成了吸血鬼,漂洋过海到了欧洲,而李昭云早和历史一起埋葬。

    “对不起。我是吸血鬼,也得依靠个强有力的组织。漆黑之尾就很不错。”她说,她刚刚的动作并不是斩,那只是想拍拍苍桦的肩,叫叫这位久违的故人。但被他们误会了。

    叫叫有什么用呢?他们已经是陌路人了。李昭云在听到杜鹃鸟的名声时,会觉得那真好,惩恶扬善的杜鹃鸟,玩弄人渣男人而绝不被人渣男人玩弄的女人。

    “我知道你已经加入漆黑之尾了,那么,你是来杀我的吗?”苍桦笑笑。叶离水惊讶了一下,原来苍桦的恻隐之心动过那么多次,给过那么多人,他谈到月清尘的时候好像对谁的生死都置身度外,但他还是不能放着别人的苦难不管。

    “正是江南好风景,落花时节又逢君。”杜鹃鸟也笑笑,“抱歉,我不能告诉你月清尘在哪儿……”

    “什么啊。”叶离水从扶着墙站了起来,墙上有着摩擦过的血迹,她说着,“一个两个,都是这样,明明是老相识,重逢的时候却是这副场面。”正如她的哥哥没有看他一眼,苍桦对苍帆先前说的话。

    “你们不是朋友吗?”叶离水抽出长刀,那是日本刀,她拖着刀砍了过去,“为什么是朋友就要背叛对方?到底有没有想过对方的心情啊?那可是友情,你们背叛了友情。”

    就连会陪叶离水闹的苍帆也沉默了下来:“不,这是圈层和立场的问题。”

    “我才不管圈层和立场,我要跟你打一场,杜鹃鸟。”叶离水拿出玉佩,“以这枚玉佩起誓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