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汴京生活日志 第44节

    等大堂哥心心念念的宝贝儿子出生,他就会知道这是头多么可怕的吞金兽,沈丽姝都想点蜡了,并不建议大堂哥跟他们单身狗一样买买买。

    说完她又回头继续朝摊主夫妇笑:“我的三份酥黄独要炸焦脆一些。”

    摊主夫妻显然没看出来眼前这个精致如年画娃娃的姑娘,就是下午穿着男装跟他们唠嗑的小同行,但也被小姑娘灿烂的笑容晃花了眼睛,老板娘一时恍惚,不小心多下了一块芋头。

    他们炸芋头的技巧已经很精湛了,在家时先下锅炸熟,带到摊位上,客人要买,只需大火复炸十几秒就能变得金黄酥脆,又香又好吃,还节约时间,关键是还能将制作方法严格保密。沈丽姝能知道他们裹了坚果面糊去炸,是她凭自己舌头吃出来的,上辈子这类炸物也吃得多了,她现在恐怕也能复制。不过对平常不太吃得上油炸食品的老百姓来说,想破解就有些难度了。

    老板娘最后把那块多放的芋头也一起打包递给了沈丽姝,也笑眯眯说:“小娘子吃得好再来。”

    这是她在古代第一次靠脸占到的便宜,还是大便宜——这三份酥黄独,总共不超过一斤,就快赶上羊rou的价格了,她一笑就多骗到一块,血赚啊。

    去台阶处跟大部队碰头的路上,沈丽姝脸上的灿烂笑容就没收敛过。

    第50章

    但凡二堂哥不提醒最后那句,她都不会如此心碎。

    汴京的夜生活一直很丰富, 白天商业街林立,晚上夜市和瓦肆更是人声鼎沸、喧闹不休。

    生活在这里,随时随地都体验到精彩纷呈的生活。

    但大相国寺的庙会节, 却是汴京人心目中无可替代的白月光, 也更外地人趋之如鹜、不惜花费人力物力拖家带口进京过年。

    因为它不仅只有逛吃逛喝的功能,庙会集消费和娱乐休闲等多种功能于一体, 在这里不仅不但肆意品尝天南海北的美食, 还能赏玩来自五湖四海的精湛手工艺品,以及围观各种形式的表演,有说书, 唱曲, 杂耍, 驯兽……

    逛庙会的小朋友特别多, 因此驯兽表演也十分受欢迎。

    热闹程度仅次于排长队的小吃摊。

    小伙伴们显然也对那些驯兽表演很感兴趣, 路过都要探头探脑好一阵, 沈丽姝却见不得这些活动, 每经过一家都要加快脚步, 好像慢一秒就彻底跑不掉似的。

    但她也知道在当今社会, 这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,她无力改变,强行阻止身边的人也不合适, 毕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,沈丽姝只能做好自己,指了指前方对心不在焉的小伙伴们说:“那里好像在办猜灯谜, 挺热闹的样子, 我想去瞧瞧, 你们不想去, 就先在这里玩,看够了再去前边找我。”

    让她欣慰的是,小伙伴们只是对热闹本身感兴趣,倒不一定非要围观动物表演,一听猜灯谜纷纷兴奋的哇哇叫,反倒催促起她来了,“猜灯谜好玩呀,我只听大人说过,要是猜对了,就能免费得一个灯笼,多好的事,姝娘快带我们去瞧瞧。”

    于是大家愉快的去围观别人猜灯谜。

    是的,围观。

    发现灯谜摊的规矩是猜出灯谜才免费送花灯,猜不出来就要自己花钱买灯,小伙伴们就彻底放弃亲自参与的打算。

    他们对自己都很有逼数,一群不学无术的家伙,怕是连灯谜的谜面都听不懂,更别提猜谜底了,沉浸式围观热闹就挺好。毕竟这花灯好几文钱一只呢,还都是些兔子、花朵和鱼尾等可爱别致的样式,也就哄哄女孩和小朋友,在场最小的徐力都觉得拎着这花灯有失他男子汉气概,还要掏钱买,没必要没必要。

    沈丽姝和小伙伴们的想法一样,围观了十几分钟,渐渐觉得么得意思,看看天色也不早了,是时候招呼大家回家,今天的账都还没算呢。

    正当她准备回头去叫小伙伴,不经意却和斜对面一个视线对上。

    本来沈丽姝今晚出街,已经习惯了对周围的目光视若无睹,此刻却精准捕捉到了这个视线,可见她还是有点雷达在身上的。四目相对时,她的脑海突然冒出一句很多年前学过的诗,“你在桥上看风景,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。”

    对面是个锦衣华服、面如美玉的少年公子,看身量大概不比她高多少,两人年岁想是差不多,但是那张少年稚气中隐约能窥见未来如何风华绝代的脸,以及这般年纪便养出一身芝兰玉树的气度,足够让人忽略他目前并不完美的身高,给他加上两米八的滤镜。

    长这么大,尤其是穿越以后,她都是让别人惊艳惊叹的,今天还是第一次有被惊为天人的感觉,沈丽姝的颜控属性当场被激发,她欣赏少年盛世美颜的眼神,可比所有路人都更肆无忌惮。

    对视过后,对面已经主动移开了目光,仿佛什么都没发生。

    偏偏沈丽姝如此不配合,那直勾勾的目光,就算看根木头都不可能毫无感觉,更何况是活生生的人。

    相安无事的计划被打乱,对方只能再次看过来,以为这样就能让她不好意思的收回目光。

    只可惜还是低估了她的下限。

    沈丽姝承认她是有恃无恐,隔的这么远,只是欣赏美少年,对方又不会掉块rou。

    最重要是她发现今天自己打扮成这样,除了朝夕相处的自家人,怕是连老顾客都认不出来,相当于手动给自己披了件马甲。

    今晚一过,她马甲一脱,谁也不爱。

    沈丽姝直接放飞自我了,迎着那带着三分清冷三分淡然四分漫不经心的目光,她不躲不闪,甚至还朝对方嫣然一笑。

    下一秒,矜贵从容的美少年不但火速收回目光,甚至一百八十度大扭头,再也不给她欣赏的机会。

    嗨呀,玩脱了。

    沈丽姝有点小小的失望,但也就一点点,她没有连人家后脑勺都不放过的习惯,看不到美少年,便继续招呼小伙伴们,“该回家了,明儿也要早起干活。”

    小伙伴虽然还有些意犹未尽,但赚钱更让他们兴奋,便纷纷收拾起玩闹的情绪,心满意足跟沈丽姝踏上回家的道路。

    只有沈大路,离开灯谜范围后仍频频回头张望,沈大柳好奇问,“大路哥,你看什么?”

    “我在人群中看到一个身影,总觉得感觉很熟悉,在哪里见过,一时又想不起来。”

    沈大柳:“可能是光顾过生意的客人,想不起来就别管了,估计也不是什么重要人物。”

    沈大路无奈应了,不再回头张望,心里却隐隐有种感觉,堂弟说错了,这应该是个重要客人,才让他感觉这么熟悉。

    不过就算想起来了,好像也没有什么用处。

    沈大路渐渐把这事放下了。

    一行人带着在庙会上买的吃食或小玩意儿,兴冲冲回到家里,不想还有两个好消息等着他们。

    第一个好消息就是沈家旺和房东聊得很顺利,今晚就交了房租,拿来了钥匙,他们随时可以使用那间房,不过沈徐氏表示,最好她明日先去那边打扫收拾一遍,开门通通风,再让沈四伯和大堂哥搬过去。

    第二个好消息,是他们三个大人在闲着也是闲着,就替孩子们把钱给清点好了,他们回来就只需要记录把铜钱装箱了。

    自己的工作量大幅度减少,沈丽姝简直喜出望外,把给爹娘带的美食递过去,就飞快抓着笔在账本写下第一天去庙会摆摊的成绩——二十六贯七百三十九文。

    记完账,沈丽姝便抓紧时间洗漱休息,创业以来她难得早睡,睡了个好觉,以最积极饱满的状态面对工作、服务顾客。

    然后,快乐搬砖的沈丽姝就毫无预兆迎来了这辈子的第一次社死现场。

    那天在庙会上被她用眼神调戏过的锦衣少年,毫无预兆出现在了他们摊子前,身后还还跟着一溜侍卫随从,阵仗大得不像要照顾生意,更像是要推平他们的架势。

    毫不夸张的说,他们出现不到两分钟,原本热热闹闹在自家摊子前排队的大人小孩瞬间作鸟兽散,分散到了各个角落默默吃瓜。

    汴京老百姓仿佛把趋利避害四个字刻在血脉里了。

    阵势如此之大,小郎君烧烤摊的众人都惊呆了。

    小伙伴们皆是面面相觑外加有些莫名其妙,不知道他们本本分分的做生意,是怎么惹到如此不得了的人物?

    只有沈大路颇为诧异的盯着来人,神情有些恍然又带着几分不确定,可惜沈丽姝没注意到二堂哥的表情,不然她也不会这么害怕了。

    这一刻,全场最慌的人就是她,自打认出这少年就是被她调戏过的受害人,沈丽姝简直恨不得挖个地洞把自己埋了,顺便还想重金求一双不会追着帅哥跑的眼睛。

    上辈子直勾勾看帅哥美女看习惯了,非但没被打,还经常被帅哥美女反过来示好加微信,没想过这个时代的帅哥不能随便看,可能被打上门。

    可她也很冤啊,对方先看的她,被她看回去就要找场子,凭什么?

    但是看看对方身后一看就不似常人的侍卫随从,沈丽姝默默又把头低下去了,她今天就是只弱小可怜又无助的鹌鹑。

    可惜装鹌鹑也装不了多久。

    在沈丽姝头脑风暴的时候,现实只过去两秒,锦衣少年已经走近,抬头瞧了一眼招子,“小郎君烤rou?”

    随着少年清脆的声音,沈丽姝感觉到身后小伙伴们落在她身上的目光,都在等待着她的表演。

    还真是应了那句老话,男人靠得住,母猪都能上树。沈丽姝纵有万般无奈,自己的锅也只能自己背,顽强营业,“是的,客人,您想吃些什么,我们这里的烤rou和馒头片最受欢迎。”

    见她抬头,少年目光自然而然落在她身上。

    也不知道什么出身,小小年纪竟有了喜怒不形于色的大佬做派,沈丽姝都看不出他的喜怒,只能默默祈祷,吃烧烤吃烧烤吃烧烤。

    意念似乎起效了,少年薄唇轻启,竟然真的点餐了,而且还不少,把他们现有种类都点了一遍。

    从地狱回归天堂也不过如此,沈丽姝狠狠地松了口气,心想她果然是做贼心虚,人家就炫个烧烤,和她根本没关系。

    可见她的小马甲还是很严实的。

    “好的,公子稍等片刻。”沈丽姝于是觉得她又可以了,一听是大顾客,她瞬间连称呼都变成了。也没注意旁边二堂哥“原来是他”的低语声,马不停蹄安排人给大佬烤rou。

    不一会儿,小伙伴都被她使唤的团团转。

    锦衣少年点的东西不少,但架不住沈丽姝会挥小皮鞭,小伙伴也在她的鞭策下超常发挥,很快把大客户要的烤串做好了,接着便有两位年轻小厮上前接过东西,其中一位正要付账,少年却对始终护在他身后的一人轻声说了什么,对方上前拦住了小厮掏钱的动作,递来一个精美的荷包客气道:“这是我们公子的赏钱,小娘子请收好。”

    一手交钱一手交货,不给沈丽姝他们反应的时间,锦衣公子转身离开,身后的一堆随从侍卫紧随其后,很快消失得干干净净,就好像他们从来没出现过。

    留下沈丽姝捧着精美绝伦的荷包,双手微微颤抖,耳边还有二堂哥激动的声音:“姝娘还记得吗,咱们第一天开张,给我打赏的就是这位小少爷,我听声音就想起来了!这荷包也跟上次的很像,前儿逛庙会,你不是还戴了那只荷包?”

    沈丽姝:……

    但凡二堂哥不提醒最后那句,她都不会如此心碎——都把人家赏的荷包戴出去招摇过市了,她的马甲还能有多安全?

    所谓的马甲,不过都是她的幻想,人家早把她看得透透的。

    再想起庙会那天的行为,沈丽姝已经抠不出三室一厅了,人生这么长,不知道换个星球生活还来得及吗?

    不过等她悄悄打开荷包,看到里头竟然有三颗圆润光滑、熠熠生辉的金锞子,沈丽姝瞬间复活。

    对不起,金主小哥哥给的太多了,这样的社死她不介意多来几次,反正死着死着也就习惯了= =

    第51章

    唯金钱和美食不能辜负了。

    自从沈大路叫破那锦衣少年的身份, 小伙伴们的眼神就彻底被点亮了。

    他们不知道荷包里的具体数额,还在对外营业中,也都压下了这份令人抓耳挠腮般的好奇, 努力若无其事的工作。

    但除了没能亲身参与的沈四伯和大堂哥外, 其他人脑海里,都不约而同浮现出了十多天前, 他们围在桌子前尽情欣赏金锞子的画面。

    那是他们长这么大第一次亲手摸到金子, 当时的感觉还历历在目,这辈子都忘不了。

    从小,他们只见过镇上那些被称之为“老爷”的大人物家里人穿金戴银, 偶尔经过他们镇落脚的达官贵人或富商, 也同样锦衣华服、金玉满身, 那富丽堂皇、繁花锦簇的架势, 就越发衬得得那些璀璨的纯金珠宝高不可攀了。

    没机会上手摸一摸的众人, 想象中金子就很高冷坚硬, 如它们的价值一样, 拒人于千里之外。

    直到那个晚上, 在姝娘的允许下, 他们才有机会亲手把玩,震惊地发现金子除了沉甸甸的,摸上去甚至比银子更加“温暖可亲”, 和想象中完全不同的感觉,大家一下就上头了。

    爱它金灿灿的光芒,更爱它质地温软的触感, 简直让人爱不释手。

    相对应的, 对于这位让他们有生之年可以摸到金子的贵客, 尽管只有沈大路一人见过, 据他介绍全程没敢抬头,都不知道长什么样子,也改变不了小伙伴们对他神往已久、单方面把他列入本摊第一vip客户的事实。

    如今,本摊出手大方、挥金如土的最大vip顾客又来光顾他们了,出手又是一只巧夺天工的精美荷包,还是原来的配方熟悉的味道啊!

    除沈丽姝以外的小伙伴们都忍不住幻想起来——说不定荷包里依然是一枚二两金锞子呢?

    就算这次的没有二两重,只要是金子,那也是发财啊。